美國簽證免簽 ESTA 旅遊許可電子系統

美國於2012年10月2日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簡稱:VWP)。根據免簽證計劃,符合資格之台灣護照持有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即可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無需簽證。台灣護照持有人可不需美簽赴美的起始日為2012年11月01日。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持免簽證計劃旅客在美期間亦不得改變其身分,例如:變更為學生簽證。

旅客欲以免簽證計劃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STA)取得授權許可,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關資格條件。

取得美國簽證免簽,第一個步驟要做-前往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網站登錄資料,登記赴美日期,並使用信用卡繳交14美元費用,才算完成整個流程。費用中4美元為登記處理費、10美元為旅遊推廣法案許可費用,如果申請失敗還是要支付4美元處理費。電子旅行授權系統亦有繁體中文,讓使用者填寫更輕鬆。

在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登錄時,會在旅行資訊填上航空公司、班機號碼,因此登錄完成後,航空公司也會同步收訊息。若使用者有顧慮的話,也可自行選擇列印申請許可。申請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獲准後,可在2年之內可無限次入境美國。

 

全文介紹旅遊許可電子系統(繁體中文):https://esta.cbp.dhs.gov/esta/application.html?execution=e2s1

以下為免簽證計劃之網頁資料

針對獲得核准的ESTA旅行許可,美國政府收取$14美元的費用。有些第三方網站也提供ESTA資訊並代替免簽證計劃旅客提出ESTA申請,但這些網站並未獲得美國政府的認可,與美國政府無關,也並非美國政府的附屬機構。如果網址不包含「.gov」,它就不是ESTA的官方網站。如要瀏灠ESTA官方網站,請按這裡。

VWP允許37個參與國[1]符合資格之旅客,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並可停留達90天。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VWP旅客在美期間亦不得改變其身分,例如變更為學生簽證。若符合VWP資格之旅客希望申請美簽,亦可選擇申辦。旅客欲以VWP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關資格條件。

有關VWP和ESTA的常見問題: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哪些旅客得適用VWP入境美國?
台灣申請人若滿足下列條件即可適用VWP入境美國:

• 旅客持有之台灣護照為2008年12月29日當日或以後核發之生物辨識電子護照,且具備國民身分證號碼。

• 旅客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訪客簽證適用的旅行目的) 並且停留不超過90天。過境美國通常也適用。

• 旅客已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以VWP入境之授權許可。

• 倘以飛機或船舶入境,須為核准之運輸業者(檢視核准之運輸業者名單),並且有前往他國目的地之回程票。

• 旅客具備足夠資金供在美期間支出。

VWP國家之國民必須符合上述資格條件,方能在無美簽下入境美國。因此,VWP國家的部份旅客可能無法適用免簽證計劃。

哪些旅客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而非ESTA授權?
下列旅客不適用VWP,而必須申請非移民簽證:

赴美目的非B1/B2簽證所允許的洽商或觀光,包括:

• 欲在美國工作者(無論有給職或無給職),包括新聞與媒體工作者、寄宿幫傭、實習生、音樂家、以及其他特定職種。

• 欲在美國求學(F簽證)或參加交換訪客計劃者(J簽證)。

• 前往其他國家而途中需要過境美國的空勤或航海組員(C1/D簽證) 。

• 以私家飛機或私人遊艇入境美國者。

• 欲在美洽商或觀光超過90日者。

• 曾被拒絕ESTA授權許可,或有其他違反移民法事項者。

提出ESTA申請需準備哪些資料?
每份申請都必須提供英文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資訊等。申請者亦須回答有無傳染疾病、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以及其他相關問題。兒童不分年齡,均須取得個別ESTA授權許可。申請者亦須提供信用卡或金融卡資訊,以支付ESTA申請費用。

申請ESTA授權許可需要繳費嗎?
是的。實際費用需視ESTA授權許可是否得到批准。若被批准,則費用為14美元,涵蓋二部分的費用:

• 4美元的處理費──所有電子旅行授權許可之申請者,每次提出申請都必須支付處理費,不論其許可是否獲得批准。

• 10美元的旅遊推廣法案費──若您的申請獲得批准,得到適用VWP赴美之許可,則您的信用卡或金融卡將被收取10美元的費用。這筆費用將匯入旅遊推廣基金。若您的申請遭拒,則僅需支付處理費。

我應何時提出ESTA申請?
您可以在旅行前任何時候提出申請,但我們建議您儘早申請。VWP旅客在申請ESTA授權許可前,不需行程具體規劃,但請記得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72小時。

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有多久?

ESTA授權許可的效期通常是二年或護照到期日,以二者較早發生者為準。請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的ESTA問答集,了解哪些情形必須重新申請ESTA授權許可。若旅客換發新護照、更改姓名、變性、改變國籍、或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則必須重新申請ESTA旅行許可。否則,旅客在授權許可效期內均可前往美國,無需再提出ESTA申請。

我已具備有效的B1/B2簽證,還需要申請ESTA嗎?
不需要。旅客若已具備有效的觀光簽證,只要旅行目的符合觀光簽證(B),且簽證尚未過期或遭撤銷,仍可使用該簽證。此情況下,不需再提出ESTA申請。具有效簽證者皆不需申請ESTA授權許可。

若以VWP入境美國,接著又到加拿大或墨西哥,可再以VWP回到美國嗎?
旅客以VWP入境,又到加拿大、墨西哥或鄰近島嶼做短暫旅行,一般都可再以VWP入境美國,惟可停留天數須扣除之前在美停留天數。如需更多細節,請參考國土安全部海關暨邊境保衛局CBP網站。

我是持有綠卡的美國居民, 但是我並不經常去美國。 如果為了要適用赴美免簽的資格, 我是否應該先放棄我的綠卡?
永久居民如果要以VWP赴美,必須先填寫I-407表格放棄永久居民身份及綠卡,並且在完成放棄手續後等待4-6週即可登錄ESTA系統申請許可。有關放棄永久居留的說明請查詢我們的移民簽證服務網站。

當我提出ESTA旅行許可申請時,卻被收取比14美元還高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很多由第三方所成立的網站會收取費用並代替您提出申請。如果您已透過某一個第三方網站提出申請,我們強烈建議您使用您的申請案號,至美國政府官方網站確認您的ESTA申請已經被傳送到我們的系統。我們建議您這麼做,是因為我們無法確認,透過第三方網站提出的申請是正確的。如果不正確,您在抵達美國時可能會面臨困難。


美國海關及邊境防護局無法退還您支付給第三方網站的費用。如果您認為您被騙,請聯絡您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要求他們除了該支付給美國政府的$14美元以外,其餘多付的費用請從您的帳單中刪除或退還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