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出國留學,卻沒有足夠的經費!不一定保證可以申請到獎學金!這些金錢上的問題通常是許多想出國留學學生的苦惱之一,為了幫助這些莘莘學子,教育部針對2008年入學的留學生提供更充裕的留學基金及辦法,請看【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報導】。

【放寬留學貸款年收入門檻 教部釋多項優惠】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於十月三十一日修正後發佈施行,放寬留學生家庭年收入超過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至一百四十五萬元以下者,也可申請留學貸款,寬限期間內利息自付,可享免擔保、低利率及償還期限長等優惠。

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修正內容包括:留學生家庭年收入超過一百二十萬元至一百四十五萬元以下者,寬限期內利息自付。家庭年收入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至一百二十萬元以下者,寬限期內貸款利息由教育部半額補貼;留學生家庭年收入在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者,寬限期限內貸款利息由教育部全額補貼。過去,留學生家庭年收入在一百二十萬元以上者,無法申請留學貸款。

另外,留學生家庭有兩名以上子女留學者,不受家庭年收入門檻的限制,寬限期內利息自付。

根據教育部資料,留學生攻讀碩士可申貸九十萬元,博士班一百八十萬元;寬限期碩士班兩年,博士班四年;償還期限碩士班八年,博士班十四年,並由教育部提撥信用保證金,使留學生享有免擔保優惠。

教育部文教處承辦人員鍾莉芳接受訪問表示,已申請上國外學校明年春季班的留學生也可申請留學貸款;已在國外留學者可委託國內親屬代辦貸款申請。

她說,教育部會在各留遊學展推廣以上訊息,申請者最快可於十一月七日左右到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玉山銀行等各地分行辦理貸款手續。詳細內容可參閱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址:http://www.edu.tw/EDU_WEB/Web/BICER/index.php961103